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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昌县人民调解工作“五做法”显成效
发布时间: 2016-04-11 【字体: 来源:市司法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  一是健全人民调解基层组织。隆昌县以矛盾纠纷“大调解”为中心,建立了交通事故、劳动、消费维权、物业小区、农村大院、边界、少数民族、医疗等专业性、行业性、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。全县现有各类调解委员会540个、专兼职调解员3053名,实现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,形成了纵向到边、横向到底的网络体系。

  二是推进人民调解阵地建设。按照“六有”、“五统一”和“四落实”标准,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,落实经费保障,狠抓人民调解阵地规范化建设。各类调委会工作阵地得到全面落实,均有固定的办公室、醒目的标识标牌等,做到了文书规范统一、卷宗准确完整。

  三是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。建立了人民调解员人才信息库,深化“法律七进”活动,每季度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,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,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,调解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。

  四是营造人民调解文化氛围。创立了“法为上、调为先、让为贤、和为贵”工作理念,通过调解谚语和漫画等形式,突出法、理、情的鲜明特征。打造了北关和坊调解文化长廊、大东街社区调解文化大院、一中调解文化长廊等一大批文化阵地,营造了人民调解文化的浓厚氛围。

  五是彰显人民调解职能作用。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纠纷排查、登记、统计等制度,坚持“一月一排查”、“一月一报告”,积极开展春耕大忙、土地确权、“一节两会”等专项矛盾纠纷排查、调处,使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,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。

  2016年1-3月全县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41件,涉及当事人577人,调处成功238件,调处成功率98.7%,成功排查纠纷98件,预防纠纷79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