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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江市认真开展依法治村(社区)示范创建活动督查工作
发布时间: 2014-08-27 【字体: 来源:市司法局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

  为了推动我市“依法治村(社区)示范创建活动”向纵深发展,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,8月20至25日,由市民政局牵头,市依法治市办、市委组织部、市司法局参与的依法治村(社区)示范创建活动督查组对全市18个申报创建省级依法治村(社区)的村(社区)进行抽查指导。

  督查组结合部门职能职责,按照依法治村(社区)创建标准,通过实地查看、听取汇报等方式就组织建设、民主建设、法治建设、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和和谐发展等方面对抽查的村(社区)进行了指导、检查。

  市司法局就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村(社区)工作进行了重点指导,针对当前村(社区)在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,希望在依法治村(社区)工作中要充分重视普法教育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加强村(社区)两委干部、村(居)民及辖区内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,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,建立健全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,提高村(社区)干部和广大村(居)民的自治能力,积极培养村(社区)“法律明白人”。要将普法教育工作长期、持久、有效的开展下去,不断提高村(社区)两委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村(居)民法律意识。